1.音色的悦耳和谐
严格地说,“音色”并不属于“语言”的范畴,但主持人语言毕竟离不开语音这一重要的物质外壳。
法国著名演员老郭柯连说:“嗓音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主持人音色要“悦耳”,因为悦耳才能“赏心”,产生精神情绪的愉悦和熨贴。但声音的“悦耳”不是惟一的审美标准,它只是人们在审美过程中因声波规则振动而最容易通过听觉器官产生的愉悦感,这是人们普遍需要的基本的审美标准。
除此之外,“和谐”的标准显得更为重要。和谐,是事物审美的一个普遍性的原则,在主持人主持节目中,更有着突出的实践价值。
2.语言规范标准
除了地方性很强或有特殊视听对象的节目以外,恐怕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都以普通话为播音语言是毋庸置疑的。
普通话的语音体系是“乐音特色鲜明,音节分明洪亮,声调抑扬有致”的审美特征而取得“标准音”地位的。因此,普通话的运用就应成为主持人和主持人所主持的节目的自觉要求了。追求语音的完美也应成为节目主持人的自觉要求,如同讲究容貌、服饰的美一样。
3.词句适切精要
汉语遣词用句可以达到风格、意境、形式等方面的美学效果。
“词无好坏,用有高低”,这是修辞学得出的一个结论。主持人的语言活动伴随着比较复杂的环境形态,主持人要有“语境”感,“到哪山、唱哪歌”,知己知彼、适情适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