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这里我必须立即插进一句声明,就是我们并不是提倡一种美学的道德观,因为我们的论敌相当不够坦率,连这样说也会责难我们。我提到艺术作品只是作为一种比较。这话先说清楚;然后我们问,当一个画家作一张画时,可有人责备他不按照先前建立的法则作画的?可有人问过他应当画什么画呢?谁都知道,没有什么预先说清楚的画要他画的:画家自己从事作画,而他应当作出的画恰恰就是他将会画出来的那张画。谁都知道先天的艺术价值是没有的,但是在适当的时候,一张画在布局上,在创造的意图与成品之间,是有好坏可言的。谁也说不了明天的绘画将是怎么样;谁也不能在一张画完成之前对它说长道短。这和道德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处在同样的创作环境。我们从来不说一张画是不负责任的;当我们讨论一张毕加索的油画时,我们很懂得这张画的构图是在他作画时变成这样的,而他的作品则是他的整个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道德的水准上,情形也是一样。艺术和道德在这一点上是共同的,就是两者都涉及创造和发明。我们无法预先决定应当做些什么。我认为我举的那个学生来找我的例子相当能说明问题,就是不管他乞助于任何道德体系,康德的或者任何一个人的体系,他都找不到一点点可以作为向导的东西;他只有自己发明一法。当然,我们不能说这个人在选择同母亲待在一起时——就是说,把情感、个人忠诚和具体的爱作为他的道德基础——是作了一件不负责任的选择;同样,如果他牺牲母亲而去英国,我们也不能责备他不负责任。人是自己造就的;他不是做现成的;他通过自己的道德选择造就自己,而且他不能不作出一种道德选择,这就是环境对他的压力。我们只能联系人的承担责任来解释他,所以责备我们在选择上不负责任是荒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