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朝为了保证税赋稳定,只准百姓在百里范围内流动,超过百里则需到官府开具路引,没有路引无法通过关卡,若被查到没有路引则杖四十押回原籍。自魏以来将百姓流动分为四种:一是移民,是官府为了充实某地将百姓迁入或者安置;二是流民,因遭灾或战乱等因,为避难求生而离乡背井之人,比如此次化州被西域联军入侵,逃往并州的百姓就属此类,此类人官府有责安置救助,待灾难或战乱平息后将这些人送回故乡;三是游民,这些人不事农业,游手好闲,官府对这些人是强制遣送或发配边疆效力;四是流氓,氓者逃亡之民,这些人是不安定因素,官府向来是打压的,元华江溃堤那些被裹胁攻城的百姓属于这个范畴。
这四种流动会互相转化,一旦出现大规模的百姓移动,官府向来是要严格控制的。安西大营募兵是朝庭允许、兵部批文的,所以百姓可以到当地官府申请路引前去应募,应募之人是家中青壮,主劳力走了家中老幼妇孺跟着去也属正常,所以全兴清也不能强制留人,只能请示朝庭下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