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师范大学因其人才培养特色而设置了职能独特的专业学院,如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设立的专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职业教育学院”、青海师范大学设立的专门培养培训藏汉双语师资的“民族师范学院”等。杭州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8所师范大学还设立了专门从事幼儿园教师培养的“初等教育学院”。此外,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还分别设立了专门负责师范生实习实践以及在职教师培训的教师教育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教师教育中心)等行政协调机构。
(3)高水平综合大学[3]参与的教师教育体系尚未建立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综合院校参与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但是,参与的主体以地方综合学院和高职高专为主,高水平综合大学的参与度明显偏弱,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的教师教育体系尚未形成。
①参与教师教育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数量少。以2010年为例,我国共有非师范类的“985工程”大学37所、“211工程”大学103所(含37所“985工程”大学)。其中,大连海事大学、同济大学(985)、上海外国语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985)、郑州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985)、兰州大学(985)、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14所“211”工程大学实际招收本科师范生,占当年招收本科师范生的61所综合大学的22.95%,占全部103所非师范类“211”工程大学的13.59%;招收师范生的“985”工程大学共有4所,占当年招收师范生的61所综合大学的6.56%,占全部37所非师范类“985”工程大学的10.81%。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参与教师教育的高水平综合大学的数量还非常少,仅占到该类院校的10%左右,大部分“985工程”大学和“211工程”大学没有参与到本科层次师范生的培养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