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勇气》(1952)(节选)
《爱、力量与正义》(1954)(节选)
《存在的勇气》(1952)(节选)
一、勇气和超越
(接受“被接受”这一事实的勇气)
所谓勇气,就是不顾非存在这一事实而对存在进行自我肯定。这是个体自我的行为,把对非存在的焦虑自己承担起来,承担方式或者是把自己肯定为整体的部分,或者肯定为个体的自我。勇气总是包含着一种风险:它总是被非存在所威胁。这种风险或者是失去自我而变成整体事物中之一物,或者是在空虚的自我相关中失去自己的世界。勇气需要存在的力量,这是一种超越非存在的力量。在对命运和死亡的焦虑中我们体验到这种力量;在对空虚和无意义的焦虑中我们看到这种力量;在对罪过和谴责的焦虑中我们感觉到它的作用。把这三重焦虑承担起来的勇气一定植根于这样一种存在的力量之中:它比自我的力量强大,也比人处于其中的世界的力量强大。无论作为部分的自我肯定还是作为自我本身的自我肯定,都逃避不了来自非存在的多重威胁。被认为是这类勇气的代表人物之所以试图超越他们自己,超越他们参与其中的世界,就是为了发现存在—本身所具有的力量,发现一种不受非存在威胁的存在的勇气。这条规则是没有例外的,它意味着每一种存在的勇气都或明或暗地有着宗教根源。因为,宗教正是那种被存在本身的力所控制的存在状态。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宗教根源是被小心翼翼地掩盖着的;而在另外的情况下,人们又坚决否认它的存在。有时它深藏不露,有时则浮于浅表。但这种宗教根源从未完全消失。这是因为,凡存在的每一事物,都参与到存在—本身之中,而每个人都多少意识到这种参与,尤其是在他体验到来自非存在的威胁时。这样一来,我们便面临着值得考虑的双重问题:存在的勇气是怎样植根于存在—本身之中的?还有,我们应该如何根据存在的勇气来理解这个存在—本身呢?第一个问题把存在的根基作为存在的勇气的泉源;第二个问题把存在的勇气作为理解存在根基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