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既是一种执法权力,也是一种执法自由,不可忽视。
选择性执法尽管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缺乏足够的监督机制来约束,容易产生公权力滥用的问题。在行政执法方式上,世界上并无任何国家允许诱惑执法。
非法的“钓鱼式执法”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著名法学家应松年教授认为,此类有预谋、有组织的强制性取证值得警惕,已经超出了行政违法范围,涉嫌犯罪,因而其合法性普遍受到公众的质疑。
由此可见,“钓鱼执法”不是什么好方法,虽然用此法可以诱捕罪犯,比如毒贩,但玩得不好就会惹祸,会诬陷好人,何况它本身就是非法的。
假如玩儿这个的是包拯包大人这样的正人君子,又会如何呢?
是的,你没看错,包大人也玩过“钓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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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包大人在天长县(今安徽天长市)担任县长时,有一天,一个名叫刘全的农民哭着到县衙来告状:县长大人啊,昨天晚上我放羊回家,发现我家那头大黄牛满口鲜血,仔细一看,原来牛舌不知被哪个天杀的割掉了。县长大人,您可得替小民做主啊。